close


台灣的繁殖廠跟收容所都是地獄

請以領養代替購買

養了就要照顧牠生老病死一輩子

不要隨意丟棄!!!!

 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PTT轉貼

現實社會的黑暗角落
沒有登記的104個違法留置所真相影片檔
http://www.vimeo.com/7429910

看了之後請不要只有憤怒和謾罵
你可以實際以行動參與改善
1.捐款支持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,讓他們得以繼續這些研究
  http://www.east.org.tw/sponsorship_type.php
2.轉寄轉貼告訴你的朋友
3.實地走訪你所在縣市的收容所,協助更新收容所現況資料(大家一起來監督)
4.想要有動物家人時,優先選擇向認養收容所的動物
5.進入收容所提供服務與支援,例如協助拍照上網張貼宣傳等
  民間團體或義工參與各縣市收容所服務情況彙整表
  http://animal-action.east.org.tw/modules/tinyd1/index.php?id=2
6.監督、遊說與施壓
  如果選民不在意,各縣市政府當然會把預算花在別的地方
  你手上的選票也是很有用的。


其他相關聯結:
【附錄】台灣公立流浪犬收容、留置所調查報告「摘要」(2006~2009)
http://www.east.org.tw/FCKupload/File/2009-ISSUES/20091104.pdf
【附表一】電話訪查基層各地流浪犬貓捕捉政策及現況範例
http://www.east.org.tw/FCKupload/File/2009-ISSUES/20091104-1.pdf
【附表二】全台各縣市流浪犬貓動物福利評比
http://www.east.org.tw/FCKupload/File/2009-ISSUES/20091104-2.pdf

 

 動物保護法12年 流浪狗依然是「垃圾」?

 

丟棄家裏的狗狗,或自以為好意把狗送到收容所,你可知正在把狗狗送往地獄?

台灣「動物保護法」實施已12年,但至今依然把流浪狗當垃圾,任由清潔隊捕捉,且捕捉後未依法送到「收容所」,而是丟棄在非法的「留置所」。

所謂「留置所」多數在垃圾堆、公墓旁、沒人管理,狗狗成天與垃圾、糞便為伍,沒有水、沒有食物,生病、受傷、死亡無人聞問,直到像垃圾一樣死去。

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經過三年調查,深入全台326個鄉鎮,調查捕犬、留置、收容現況。昨(4)日舉行記者會,控訴中央及各縣市政府長久以來集體、大規模拿人民納稅錢虐待流浪貓狗。

流浪狗不是廢棄物 不應由清潔隊捕捉

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指出,動物保護有關捕犬的精神,是協助流浪中的貓狗找到暫時的家。但台灣政府卻把流浪狗當垃圾,且至今未依動保法精神對待流浪貓狗,多數縣市由清潔隊(269個鄉鎮,占全部鄉鎮的83%)、而非動物保護人員捕捉,還有縣市委外捕犬,把流浪狗當「廢棄物」。

研究會要求,捕犬業務應回歸動保主管機關農政單位,並仿效歐美改以「專任動物管理人員協助保護流浪犬貓」方式管理。

捕捉後的狗被棄置在非法的留置所

研究會訪查122處留置所,佔全台87%,發現104個非法留置所。依動保法規定,捕捉後的狗要立即送往收容所,動保法中並沒有「留置所」的設計,但如果因路途遙遠,需要暫時安置,必須提供充足的水及食物。

陳玉敏說,研究會人員到留置所拿水給狗喝、買便當給狗吃,花了很長的時間都沒人阻止,表示留置所根本沒人在管。而從狗重傷、骨瘦如柴看來,留置時間已相當久,並非暫時安置。

農委會承諾立即調查非法留置所

農委會畜牧處畜牧行政科長林宗毅,今天在現場看到動保團體播放的調查錄影帶後表示,許多縣市的作法的確有違動保法規定,這是地方主管業務,今天立即發函各縣市,並於近日完成調查。他強調,全台現在39個收容所。

林宗毅表示,雖然法中並沒有「留置所」,但如各縣市反映,捕犬後因運送時間或人力有困難,有必要留置短暫時間再送到收容所,可以提出說明。留置期間「留置所」負責人視同動保法的「飼主」,須善盡「飼主」責任(註1)。

飼主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,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,依動保法第25條,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、5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公布其姓名、名稱或照片。

各縣市應立即成立「動物保護處」

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,目前全國25縣市中,只有11個縣市設置動物保護專責機關。其中台北市最進步,今(2009)年10月7日市議會已三讀通過,提升原有「動物衛生檢驗所」位階,成立「動物保護處」。

反觀中央政府,農委會至今將動物保護工作,放在「畜牧處」下的「畜牧行政科」。「畜產行政」與「動物保護」專業有別,無法兼顧。要求農委會應立即成立「動物保護處」,專責動物保護工作,以提昇動物福利。

73%收容動物被安樂死

農委會統計,1999到2008年各縣市收容所共收容流浪犬近90萬隻,其73%被安樂死,只有16%被認養(許多是被私人收容所領走),另有10萬隻狗不知去向。

政府常宣導民眾,不想養的狗可送到收容所,讓民眾誤以為對動物已盡了心意,但事實上,狗狗進入收容所七天內如無人領養,就被安樂死(註2)。

研究會要求,政府應告知民眾真相,同時宣導民眾,養寵物就要照顧牠一生,不應丟棄動物,或不責任地把狗送到收容所。

研究會要求政府立即回應以下訴求,否則將發起抗議行動:

立即關閉全台104處嚴重虐待流浪犬貓且違法的留置所。 根據動保法,追究留置、收容所虐待動物的行政責任或刑責,並要求收容所限期改善。 收容所管理及資訊透明化,安樂死作業公開或接受監督,全面提升動物福利。 參考先進國家,研擬更嚴格的「寵物繁殖買賣管理」,並具體落實執法。 全面檢討現行捕犬思維及政策,改以促進良好動物福利為依歸的「專任動物管理人員協助保護流浪犬貓」方式管理,讓末端減量工作發揮教育功能。 訂定動物福利標準,落實於同伴動物的管理與保護。 中央應儘速成立「動物保護處」,統整全國動物保護相關業務。 詳情可瀏覽「台灣『奇蹟』──從生命到垃圾」網站,請全民協助監督動物福利作為。

※ 註1:動物保護法第五條規定,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

一、提供適當之食物、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。二、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、遮蔽、通風、光照、溫度及清潔。三、提供法定動物傳染病之必要防治。四、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、虐待或傷害。五、提供其他妥善之照顧。

※ 註2:依動保法第12條規定,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。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不在此限。其中包含收容所的動物,收容第七天沒人認領、認養。

 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105/109/1ue3q.html

 

 

 

驚爆動物收容真相:吃糞便、癱瘓… 高志鵬:等同凌遲至死

 

更新日期:2009/11/05 17:53 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

11月4日是台灣《動物保護法》邁入第12年的日子,在此同時,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發表了一份「台灣『奇蹟』--從生命到垃圾」報告(〈台灣流浪犬貓捕捉、收容、留置調查報告「摘要」〉)及網站完整體檢《動物保護法》12年來台灣流浪貓犬的現況,針對全台326個縣市鎮,捕犬、留置、收容流浪犬貓現況進行大規模的訪查,發現全台326鄉鎮有104所於法無據的「留置所」,任由清潔隊捕捉回來的貓狗在髒亂、沒有生存條件的環境,任其死亡。

立委高志鵬形容指責,這是「凌遲至死」。田秋堇立委認為《動物保護法》的努力根本是一場空,台灣舉世聞名的流浪犬貓,是孩子「硬心腸」的教材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並提出七點訴求,並表示不排除動員抗議執法不力、虐待動物的大規模行動。

動保法竟成了慢性謀殺的依據

花蓮縣新城鄉一處垃圾掩埋場收留著一隻不知何時被捕捉的小狗,關在鐵欄裡,地板鐵條因縫隙太大,以致於腳陷入欄杆下,不知花了多久時間想把腳拔出來卻拔不出來,以至於小狗不斷重複這個動作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抵達現場看到時,小狗終於得以拔出腳來,然而腳已經癱瘓無法走動。籠子裡沒有水,當工作人員端來水時,小狗足足花了10分鐘喝水。工作人員拿來便當餵牠,牠卻連靠近的力氣都沒有。

屏東牡丹鄉某垃圾掩埋場也設有動物留置所,鐵絲網裡圍著一群清潔人員捕捉回來的狗,裡面充滿陳年糞便,沒有任何可供飲食之物品。靠近鐵絲網的狗,不斷地伸出前腳撈網外的桶子,裡面有水,但牠不知道不管牠怎麼努力撈,即使前爪可以碰到水,永遠無法喝到水。直到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抵達現場,要求現場的工作人員打開鐵絲網,把水搬進去給狗兒喝。其實那是一只生鏽的鐵桶,裡面是發黃的雨水,卻讓狗兒爭先恐後的爭食。工作人員後來又陸續搬來水給這群狗喝,一共花了40幾分鐘。瘦骨嶙峋的狗不忍卒睹。

台南縣新營市,把捕抓的狗直接放置澳熱的車上,七月天,任由狗兒又餓又渴;苗栗縣三義鄉,狗兒只有陳年糞便可吃。彰化縣鹿港鎮留置所設置在垃圾掩埋場;台中縣大雅鄉浪犬成了垃圾車的屏風。台南縣東山鄉留置所在垃圾掩埋場,整個籠子塞滿狗,蹲躺都不能,病狗、死狗放籠子任其腐爛。金門縣動物留置所密封的箱子傳來有如人類嬰兒的哭聲,工作人員打開之後,赫然發現有四隻幼犬。

以上現象,很難想像發生在有《動物保護法》的台灣。

「大人做了最壞的示範」

田秋堇立委難掩激動的情緒,她認為台灣即使有《動物保護法》,政府補助地方政府購買上百萬的捕犬車,卻因執法不力,未改善流浪犬的問題;而台灣對待街貓浪犬之態度顯示對生命之漠視,她呼籲關閉104所動物留置所。

她指出台灣雙薪父母多,陪孩子的時間少,當孩子想認養流浪動物陪伴時,父母往往回以不要管流浪狗,一次又一次,台灣舉世聞名的流浪狗成了孩子「硬心腸」的教材。

高志鵬對於揭櫫的現象大感震驚,他說流浪貓狗在街上流浪時,還有流浪的自由,得到少許溫飽;影片中顯示被捕捉的街貓浪犬更慘,簡直是「凌遲至死」。台北市已成立動物保護處,中央為何不能,農委會不能卸責。他表示應對影片紀錄的事實調查,對相關人員提出懲處,重視動物福利、動物權,達到眾生平等。

農委會畜牧處畜牧行政科科長林宗毅說,流浪動物捕捉、安置、收容業務由各縣市政府委託給鄉鎮市執行,農委會的「人道捕犬作業規範」為行政法,不能硬性規定,將盡速對全台留置收容業務展開調查。對此,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陳玉敏表示,留置所之做為明顯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。

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出七項訴求:立即關閉全台104處嚴重虐待流浪犬貓且違法的留置所,並依據動保法究責。收容所管理及資訊透明化,接受監督。研擬「寵物繁殖買賣管理」,落實執法;以動物福利為依歸設置「專任動物管理人員協助保護流浪犬貓」;成立「動物保護處」統整全國動物保護相關業務。必要時將結集民眾抗議遊行。

 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105/109/1ue3r.html

 

 

 

[新聞] 動保團體控訴︰非法留置所虐待流浪犬貓

〔記者鍾麗華/台北報導〕「動物保護法」實施已邁入12年,流浪犬貓的動物福利依舊沒
有改善!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天指控,全國25縣市竟存在104個非法留置所,政府仍有
集體、大規模虐待動物的情形。農委會則表示,將發函要求地方政府改善,如有虐待動物
,會依法處罰。

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以3年的時間,針對全國326個縣市鄉鎮,完成大規模的流浪犬貓調查
,並在今天記者會公布現況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說,全台超過9成的縣市將
捕捉而來的犬貓,關在偏僻、無人造訪的垃圾場、公墓或屠宰場旁,讓犬貓喝糞水,吃發
霉、長蛆、爬滿螞蟻的餿水或飼料,根本不給水、不餵食,讓憑犬貓飢渴而死。

此外,調查顯示,全國竟有高達104個「於法無據」的留置所,也就是清潔隊員捕捉犬貓
後,沒有送到合法、環境較好的收容所,而將犬貓留置在清潔隊、垃圾場,有些甚至是永
久留置,直到執行安樂死或犬貓自然死亡為止,而留置所只是簡陋的鐵籠,任憑犬貓被烈
日曝曬、風吹雨打。

農委會畜牧處科長林宗毅坦承,留置所並不是法制內的處理流浪犬貓的方式,農委會今天
會發函給地方政府,要求限期改善,同時也會調查是否有因為環境不良,而涉及虐待動物
的情況。

http://0rz.tw/x7Zy0

 

 

[新聞] 326鄉鎮集體虐狗 立委怒譴

台灣醒報記者賴宥霖報導】台灣326鄉鎮集體虐待動物!「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」經過三
年調查台灣326個鄉鎮的收容所及置留所情況,發現全台約九十多萬隻流浪犬、貓遭到慘
無人道的對待,不僅沒有食物、飲水,住處還滿是陳年糞水,任其自生自滅,犬隻遺留的
枯骨讓人怵目驚心,立委田秋堇、高志鵬譴責,「這是大人對生命教育最壞的示範!」並
當場要求農委會限期改善。

最近在網路上,只要一出現虐待貓、狗的個案,網友往往怒聲撻伐,但在民眾不知道的角
落,比網路流傳更讓人不忍卒睹的場面正在全台灣上演。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104/115/1uaxj.html

 

 

 

[資訊] 將犬貓當垃圾 收容所還怕人看

【台灣醒報記者賴宥霖報導】家裡的寵物狗被捧上天,甚至過得比人還好,但多數收容所
、置留所的犬貓卻不是如此,兩者猶如天壤之別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經過三年調查,多
數被捕捉的犬貓是送到於法無據的置留所,遭到如同垃圾一般的對待;即使是合法立案的
收容所,也是「防民如防賊」,企圖阻擋民眾前往領養。動研會不排除發動動保團體在全
國抗議。

動研會調查發現,在動物保護法成立十一年的今天,全台326鄉鎮中,高達269鄉鎮(83%
)由「清潔隊員」負責捕捉。動研會辦公室主任陳玉敏說,這顯示多數縣市仍保有動保法
成立之前,運用「廢棄物處理法」處理貓狗,將其當垃圾的舊思維。

「在國外的收容所是怕民眾不來,但台灣卻是害怕民眾去領養!」陳玉敏表示,多數的收
容所「防民如防賊」,彷彿害怕民眾發現收容所內「不能說的秘密」,例如嚴禁民眾拍照
、攝影,還要工作人員全程陪伴,「最誇張的台北縣金山收容所,竟然還必須先交隨身包
包!」

還有的收容所,竟在門口掛「內有惡犬」的標示,企圖阻擋民眾前往領養,有的四周掛起
刺網,宛如軍事重地,有的用帆布將犬舍一遮了事,來個「眼不見為淨」。

收容所內部的環境也很糟,不但常常沒有餵食食物飲水,甚至有的清潔隊員還說:「反正
狗餓一兩天又不會死。」有些食物發霉、長滿螞蟻蛆蟲,甚至有狗因為忘記給水而渴死。

有的狗籠、貓籠直接暴露在陽光下,僅在上方遮以木板、紙板、珍珠板等,颳風下雨時毫
無遮蔽,有的籠子太小,犬貓連轉身都困難,有些籠子空隙過大,往往動物失足掉落,便
卡住動彈不得,甚至因此殘廢。還有的狗舍積滿陳年糞便,狗隻甚至沒有休息的地方。

動研會指出,世界動物組織(OIE)規範的基本動物福利,包括免於飢餓與營養不良、免
於身處不適環境、免於痛苦傷病、免於恐懼等,但絕大多數的收容所、置留所,連基本溫
飽福利都沒有。

他們因此呼籲,應立即關閉全台104所嚴重虐待犬貓的置留所、將收容所管理及資訊透明
化,中央也應盡快成立「動物保護處」。「政府如果不盡快改善,我們將會發動全國的動
物保護團體進行抗議。」

(圖說:圖為某收容所情況,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。)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104/115/1uay4.html

 

 

 

流浪還有自由 收容等於處死

中國時報【唐鎮宇/台北報導】

 

流浪犬到底是在街頭好還是被抓到比較好?動保團體表示,現行負責捕捉的人員多為未受專業訓練的清潔隊,狗狗不但得忍受超級惡劣的留置環境,收容所又因地處偏遠,超過七成的機率會被安樂死,「被抓到幾乎就是死亡的開始」。

 

農委會每年全台僅補助一千萬經費改善收容所,目前全台卅九所收容所容量幾乎都不足,縣市政府只好委託清潔隊「順便」兼做捕捉流浪犬貓工作。

 

根據統計,過去十年,收容所共捕到近九十萬隻流浪狗,其中高達六十五萬隻七天內未有民眾領養而遭安樂死,僅十四萬隻得以被領養保留小命;另外有十萬隻狗可能逃逸或「不知去向」。

 

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認為,政府對寵物繁殖買賣管理未積極控管,民間商人看準商機、大量繁殖流行品種後,隔年隨著潮流轉變又換一種,先前被繁殖的狗狗就成了「退燒品」集中被送到收容所。這種特殊現象讓國外動保人士驚嘆:「你們收容都是幾萬元的名狗!」

 

陳玉敏說,制度不完善與執行面落差,等於是用「國家機器在虐待動物」,立委高志鵬感嘆:「流浪狗至少還有流浪的自由,被捕捉的狗幾乎就是凌遲處死!」

 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105/4/1ucix.html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rashi5x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